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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政府于4月16日推出了一份hfc削减计划,该计划与《蒙特利尔议定书》基加利修正案的步调保持一致,拟定到2036年削减85%的hfc消费。 遵照基加利修正案的要求,加拿大政府的这份hfc削减计划将于2019年在基线水平上削减10%的hfc消费,加拿大的hfc消费基线依据其2011—2013年hfcs与hcfcs消费情况计算得出。该计划还对用于特定领域的气体的gwp上限作出了限制。加拿大政府对hfc持续的削减与特定领域hfc气体gwp上限限制预计将推动市场转向低gwp替代技术,比如天然制冷剂。 2014年,加拿大环保部发布了一项意向通知,表明加拿大有意在国家层面上规范hfcs,并尽可能与美国的立法措施保持一致。自此以后,加拿大政府在2016年提出了削减hfcs的措施,包括逐步削减hfc和特定领域的使用禁令。 在2016年和2017年收到评论后,整个计划在2017年10月正式公布,其中包括修订现行消耗臭氧层物质和卤代烃替代物质法规的一系列立法措施,具体的变化包括:逐步削减大部分hfcs物质;禁止在某些类型的设备上使用hfcs;对法规中关于hcfc的条款进行小幅修改。 加拿大的法规主要聚焦进口,因为在加拿大,大部分hfcs来自进口,主要用于制冷和设备的制造、维修与保养,以及发泡产品的制造。 在这项计划下,大部分hfc都将得到单独的消费量限额,而每类hfc的消费量限额合在一起便是加拿大消费基线的总量。 不同类别的hfc消费限额将基于在加拿大2014—2015年整体消费量中占据的进口比例进行分配。加拿大整体的hfc削减比例与基加利修正案的要求略有不同,具体如下: 在该计划的第二部分,高gwp hfc在特定产品上将被禁止使用,具体要求如下: 独立式中温制冷系统自2020年1月1日开始禁止使用gwp高于1400的制冷剂;独立式低温制冷系统自2020年1月1日开始禁止使用gwp高于1500的制冷剂;集中式制冷系统自2020年1月1日开始禁止使用gwp高于2200的制冷剂;压缩冷凝机组自2020年1月1日开始禁止使用gwp高于2200的制冷剂;冷柜自2025年1月1日开始禁止使用gwp高于750的制冷剂;移动制冷系统自2025年1月1日开始禁止使用gwp高于2200的制冷剂;汽车空调自2021年开始,新生产的产品不得使用gwp高于150的制冷剂;家用自2025年1月1日开始禁止使用gwp高于150的制冷剂。(编译自hydrocarbons21.com,作者:charlotte mclaughl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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